紫笔文学 > 珠玉之名 > 284 这是一封小情书

284 这是一封小情书


  方尔是被活生生给疼醒的,脑袋跟要炸开了似的。眯着眼扫描周围的环境,看到熟悉的布景,她心里稍微安稳了下。自从绑架事件之后,她几乎每天早上醒来都是要观察一下自己在哪儿的。

床头柜上面有一碗还冒着热气的、看起来很像是醒酒茶的东西,方尔想也不想端起来灌进了嘴里,喝完丢了碗,她洗漱了一下就去找林森了。

不得不说,昨晚她好像是玩的有点过了?可她是怎么回来得?林森过来接的?她思索了一下会儿,可毫无结果。不过要真是林森过来接她的话,那她的丑相估计是很丑啊。

方尔在书房找到了林森,他正在处理文件还是什么的,注意力一直都在电脑上面,连她进来都没有注意到。方尔轻轻咳嗽了一声,可林森今天似乎格外专注工作?还是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。

林森穿着一套灰色的休闲衫,不知道是不是处理的问题格外棘手的问题,他眉头一直紧皱,脸色有些暗暗的阴沉。

“醒酒茶是你煮的?味道还行。”说完方尔觉得自己都被自己恶心到了,有谁会说醒酒茶的味道好?估计除了她也没谁了吧,为了找话题她真的尽力了。

然而一秒之后两秒之后……她听力所能及的地方还都是噼里啪啦敲击键盘的声音。方尔总算是明白了,她不是存在感低,而是林森根本就没打算理她,心里那么一点点不服气的因子被激励了起来,又被她的心虚压了下去。

终究是她昨晚过分了,方尔软了嗓子:“林森~”

没人理她……最怕空气突然安静……方尔尴尬了几秒,又迈着小碎步走了过去,站在他身边,往电脑页面上面看了一眼:“一大早就处理工作?还不是最近公司很忙?”

还是没有人理她,方尔像是在唱独角戏的演员似的。

方尔咬了咬牙:“要是真的很忙的话,你就回公司去工作吧,我一个人待在家也没事儿。”

这一次,她的搭讪总算是收到了效果,虽然说效果甚微,不过聊胜于无。

林森抬眼看她,微微眯了眯眼睛,脸上表情淡淡的:“上班?你就那么想我去上班,好把时间空出来给你出去耍酒疯?”

果然是生气了,还和昨晚喝酒的事儿有关。方尔抿了抿唇:“我是说在公司工作或许工作的效率会更高一些,我这不是怕你累?”

“然后你好找机会出去喝酒耍酒疯?”林森咬死了这个点。

她喝了酒应该还挺乖的吧,不哭不闹的,方尔想反驳,可话没有说出口,到了嘴边一转换成了:“我知道错了,我以后再也不出去喝酒了。”

林森扫了她一眼,低头继续处理工作。方尔微微一愣,她不是都道歉认错了,怎么还是没用?换做以前林森早就消气了,今天怎么还劲儿劲儿的?难道是她昨晚做了什么不可挽回的事儿?可她昨晚喝醉了也没有去勾搭别的男人啊?

方尔想了好久,都没有想明白是什么导致林森这么说生气,谁说女人心海底针,明明男人心太平洋针,这让她怎么猜?

想不明白,她干脆就不想了。喊一次不理,她喊十次还能不理?

“林森——”

“……”专注看电脑的脸。

“林森~”

“……”专注看电脑的脸。

“林~森~”方尔软着嗓子使尽浑身解数,就差没像只树懒挂在林森身上投怀送抱了。

“……”专注看电脑的脸。

在方尔再接再厉额,第七遍呼唤林森的名字时,他抬了抬眼,看向方尔,语言干净简洁:“什么事,说。”

方尔抿了抿唇,使劲儿眨眼睛卖萌:“我饿了。”

“出门右转,下楼,冰箱里面有三明治,自己加热,现在你可以出去了。”林森一副送客的姿态,说完又掉头去看电脑,手指噼里啪啦的打在电脑上面,方尔发现从开始到现在林森好像一直都在看这一个页面?可这个念头只是在她脑子里一闪而过,面前还有更加严肃的事情亟待他去解决。

方尔跺了跺脚:“怎么了嘛,我也道歉了,你怎么不依不饶的?”

“没什么,只是你现在干扰到了我的工作,麻烦你先出去,配合一下谢谢。”

方尔满腔的耐心硬生生的被他土崩瓦解分崩离析,她好说歹说这么久,走就走!方尔转身就走,可步伐却格外的慢,不为别的,万一林森想留住她可她走得太快没有听见呢?可在她放慢版本的离开结束后,林森都没有开口挽留她。

方尔鼓了鼓腮帮子,直接转身下了楼,拿到三明治的时候又狠狠给塞了回去,她凭什么那么听话?不理人就不理人,他不开口她也就不开口,看谁能够坚持到最后!哼!

“歉也道了,好话也说了,你还要我怎样!”方尔盯着楼上的那件房门,嘴里恶狠狠的放狠话,“信不信我再离家出走给你看?”

算了,她还真不敢。方尔不敢离家出走,只敢饿着自己惩罚自己折磨林森。

她故意乒乒乓乓的折腾出来很大的声音,又爬回了卧室窝在床上,从一开始很小的声音,慢慢放大。

“头还疼啊……肚子好饿啊……怎么浑身都不舒服啊……”

喊了快十分钟,方尔自己都快绝望了。林森这情绪闹得这么大,就不怕失去她吗?小作怡情大作伤身呐。

折腾着折腾着,方尔就睡着了。做梦好死不死的梦见了林森那副要死不死不理会她的样子,方尔二话没说上去就扒他衣服,扒个精光就轮了他一百遍啊一百遍,以泄心中的悲愤,每次轮完之后,她都会说上一句:“叫你不和我说话叫你和我闹别扭!”

就在她轮到低一百零一遍的时候,方尔直接给惊醒了。身上陡然压了很重的东西,让她喘不过来气,方尔腾地睁开眼睛,条件反射的认为在自己身上的大型物体是林森,妈的,做了一白次好不容易不累,可是内容敢不敢再精简一点?她正想吐槽,睁眼一看,就被那一对滴溜溜的黑眼珠子给唬住了。

她好像想错了,趴在她身上的不是林森。

方尔定睛一看,这个浑身是毛的东西是哪儿来的!可那只浑身白毛的家伙还一直伸着舌头,然后在方尔脸上湿哒哒的舔了一口。她内心是拒绝的!

方尔对狗这种浑身是毛的动物不是很懂,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,只是知道这是一条体型很大的……公的狗!

“林森!”方尔一声巨吼,闪躲不及的要从脱离那只狗霸占了的床,可她身上什么都没有,抱着一床被子想走,可那狗还在被子上面!她根本就拖不动!

那狗又上来舔她,方尔吓得直接躲,一边挥手:“走开!”

“林森!救命啊!这狗要吃人了!”

方尔一只手搂着被子,一只手挡在脸前面,防止那只大黄狗的攻击,代价就是自己的手要作为它舔舐的对象。方尔心里是惊讶万分,他们家里哪里来的狗?思考了半秒钟,方尔怀疑自己还是在做梦,可那只狗湿漉漉的触感简直真实的不能再真实了。

好不容易,林森总算是出现了,一只手插在裤兜里,一只手推着门,看见里面的阵仗后只愣了一秒就恢复了正常。恬淡的嗓子:“有事?”

“这狗是哪儿来的?你给我拉走!”

林森看了蜷缩在被子里面的方尔几秒,走了进来,摸了摸那只狗,那只狗顺从的舔了舔林森的手心:“这是Van家的拉布拉多,他和他媳妇儿最近要去旅游,刚刚把狗给送过来让我帮他养几天。”

“什么?!几天是多少天?”方尔心里有些犯怵,她最讨厌这种全身都是毛的东西,光是看着都让她起鸡皮疙瘩,所以她从小到大基本都没有养过宠物。

林森抿了抿唇,把狗从床上拉了下来:“十几天,你怕狗?”

方尔仍旧是双眼惊悚的看着那只狗,抱着被子跟被糟蹋了的良家妇女似的:“我不是怕狗,我就是不喜欢狗,你以后别让它进这屋。”

“可能不行。”

方尔脸色变了变:“怎么不行?”

“土豆和我很熟,我以前也养过它,它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卧室。”

难怪以来就往床上跑!方尔抖了抖身子:“那把门关上就行了,反正我绝对不跟有毛的东西共处!”

林森犹豫了片刻,手下顺着那只狗的毛:“但是它会开门,你对毛过敏?”

“不是!”方尔都快哭出来了,“那我以后住在你书房好了。”

方尔还沉浸在这忧伤中无法自拔的时候,林森又放了一颗深水炸弹下来:“书房里面的那张床被我给拆了。”

“什么?你什么时候拆的?”方尔眼眶红红的,要不是顾忌着林森脚边的那条狗,非得扑上去掐他的脖子,什么正事不干拆床?闲的吧?

“拆了有一段时间了,”林森还想说什么,又别方尔的一阵尖叫声给打断,那条名字叫做土豆的拉布拉多又开始往方尔的位置蹭,长长的舌头伸出来哈着热气,看起来笨头笨脑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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